1、事项名称: 杨浦区随班就读对象的申请
2、政策依据: 根据沪教委基[2006]29号文件精神,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(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《残疾标准》),必须根据残联部门指定的残疾鉴定结论。
3、申办主体: 杨浦区小学三~五年级学生
4、申办条件: ①韦氏智力鉴定IQ 在40 — 70之间(含40与70);
②社会适应量表:标准分在6 — 9之间(含6与9);
③由学生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;
5、所需材料: ①学生学业情况(语、数、英单元测试试卷复印件);
②综合测试复印件;
③家长书面申请;
④学校拟办书面意见;
6、申办时间: 每年六月;
7、办理程序: ①家长向所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;
②学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,提出拟办意见,并上报办理机构;
③办理机构组织专家对各校送报的学生进行审批,由申报学校将审批意见告知学生家长。
8、有关表格: 无
9、收费标准: 无
10、办理机构: 杨浦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;
11、办理机构地址、电话: 55223752或65486793×128;
12、监督投诉: 区教育局信访室地址:宁国路486号, 电话:65187528
区教育局纪委地址: 宁国路486号, 电话:65193660*203
13、网上办理: 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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