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浦区适龄儿童、少年免学、缓学工作办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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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部门:义务教育科 责任人: 周梅
办理依据:《义务教育法》
《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》
办理程序:
一、办理条件
适龄儿童、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免学或者延缓入学者。
二、办理材料
1、适龄儿童、少年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免学、缓学的书面申请。
2、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学、缓学的证明。
三、办理程序
1、适龄儿童、少年因疾病原因需免学、缓学的,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。
2、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。
办理机构:杨浦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
办理人员:杨俊
联系方式:65017733*203
杨浦区教育局
2010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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